对于防御型专利,浅显的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防止侵权的专利,一般是小公司为了应对大公司的专利诉讼,针对相关技术不得不进行大规模的专利收储,增加自身的专利技术防御能力,或者是本公司的产品或技术的实施是在前人的基础上进行的改进,这时候申请专利可以换取与对方谈判的筹码,提高自身的议价能力。另一种是防止竞争对手申请专利的专利,这种情况一般发生于技术水平处于同一级别或是差距不大的企业之间,为了阻止对方获得专利权,或是为了破坏扰乱对方的研发节奏及市场布局,针对同样或类似的技术申请专利并以最快的速度公开,使得该技术成为“为公众所知”的现有技术,从而为自身的技术发展和市场发展提供喘息的机会。
A公司用技术A1解决了,但是没有公开A1技术细节,也没有给A1申请专利。
B公司也解决了同样的问题,使用的技术B2, B2可能与A1一样,也可能不一样 。
B公司可以为B2申请专利吗?这属于防御性的专利吗?题设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 没有公开A1技术细节,也没有给A1申请专利。首先,对于专利法中规定的现有技术,是申请日前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为公众所知”的定义是:任何个人可以想获得就能够获得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不应该是保密的或是仅在内部传阅知道的。因此,如果 A公司既没有公开技术细节也没有申请,那B公司当然可以就自己的技术B2来申请专利。想当年得益于百度创始人李彦宏针对他的超链搜索算法在行业交流会上的分享,谷歌的三位创始人才有机会一窥商机,并据此申请专利(比李彦宏申请得更早!),从而创立了如今伟大的谷歌。
对于问题中的B公司而言,在那样的情况下申请专利不仅不属于防御型专利,恰恰相反,这样的专利策略对于企业来说是占得先机的,属于进攻型专利部署,如果两家公司都是同一量级,处于同一产业位置,技术实力也不相上下,那B公司的这件专利申请一旦获得授权,将对A公司后续的技术研发及市场推广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A公司如果不能绕开B公司的设下的专利壁垒,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将处处受制于B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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